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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省长李斌就“扁担河水污染”事件回答网友问题
发布日期:2012-06-20 09:26

      北京6月20日电 一名安徽省当涂县宁西村村民近期给省长李斌留言,反映家乡河水污染问题。网友留言介绍称,“家住在扁担河附近,由于芜湖市桥北工业园内的许多工厂直接将污染水排放到扁担河中,导致现在河水发绿、变黑,臭气熏天,闻了头晕作呕,十分难受。”网友称村民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都未能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目前已严重影响到河堤上的村民生活、居住,盼得到关注。
      昨日,安徽省环保厅对此作出公开答复,表示扁担河发生水污染问题后,安徽省政府高度重视,省长李斌、副省长倪发科分别作出批示,要求环保厅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
      官方回复称,4月19-20日,环保厅已派出调查组赴现场调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及相关监测数据,认定造成扁担河水质污染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北工业园(以下简称“桥北工业园”,网友反映的芜湖市桥北工业园属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区域的一部分)周边明渠内存放的大量高浓度污水,通过杨家坟泵站向扁担河排放所致。
为有效消除隐患,妥善处置此次环境污染问题,安徽省环保厅于4月23日向芜湖市人民政府发函,提出四条处理意见。回复称,在5月7日晚-8日,芜湖市骤降暴雨,桥北工业园区内道路和部分企业被淹,出于防汛需要,5月8日上午杨家坟泵站开启向扁担河排放污水。环保厅接马鞍山市环保局报告后,及时派员赴现场开展调查。为确保桥北工业园环境问题整改到位,促进园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严防再次发生跨界水污染事件,已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北工业园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其他网友留言和回复内容:】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
      我们是当涂县宁西村村民,家住在扁担河附近。由于芜湖市桥北工业园内的许多工厂直接将污染水排放到扁担河中,导致现在河水发绿、变黑,臭气熏天,闻了头晕作呕,十分难受。使得河堤上的村民无法生活、居住。村民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都未能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因此,我们只好向省长大人求助。望您能够为我们老百姓做主。
      答复意见:
      回复:
首先,感谢你对扁担河污染的关注,根据你反映的有关情况,现将我厅组织对该环境污染问题的调查及处置情况介绍如下:扁担河发生水污染问题后,省政府高度重视,省长李斌、副省长倪发科分别作出批示,要求我厅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4月19-20日,我厅派出调查组赴现场调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及相关监测数据,认定造成扁担河水质污染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北工业园(以下简称“桥北工业园”,你反映的芜湖市桥北工业园属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区域的一部分)周边明渠内存放的大量高浓度污水,通过杨家坟泵站向扁担河排放所致。为有效消除隐患,妥善处置此次环境污染问题,我厅于4月23日向芜湖市人民政府发函,提出四条处理意见:一是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扁担河受污染水体水质;二是立即对桥北工业园周边明渠内的高浓度污水进行妥善处置,消除隐患,杜绝将未经处理的污水再次向扁担河排放;三是立即对桥北工业园内企业进行彻查,对检查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四是加强与下游地区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做好群众维稳工作,确保跨界污染纠纷得到妥善处理。4月24日,王文有副厅长约谈了芜湖市政府、市环保局和市经济开发区相关负责人,重申了上述四条处理意见。5月7日晚-8日,芜湖市骤降暴雨,桥北工业园区内道路和部分企业被淹,出于防汛需要,5月8日上午杨家坟泵站开启向扁担河排放污水。我厅接马鞍山市环保局报告后,及时派员赴现场开展调查。为确保桥北工业园环境问题整改到位,促进园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严防再次发生跨界水污染事件,我厅已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北工业园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网民留言】
      民以食为天,时值春耕插秧的关键时节,梅山水库为何还没有开闸放水?老百姓急呀!敬请李彬省长能在百忙中指示相关部门给予解决为盼!!
      答复意见:
      回复:
网友你好,经调查了解,梅山水库灌溉、泄洪总调度权在省淠史杭总局。今年春耕生产以来,特别是从4月25日开始,省淠史杭总局安排开启发电组以日均80m3/s向下游灌区供水,供水开始时水库水位为119.95米,相应库容为9.1亿方;5月3日开始加大放水流量至100m3/s,5月7日加大至120m3/s向灌区供水。至5月16日,水库水位降至115.94米,相应库容7.28亿方,共向灌区供水2.12亿方。目前,水库仍在以120m3/s流量放水、供水。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监督,欢迎你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网民留言】
      我们是阜南县于集乡、王化镇、老观乡群众。知道你政务繁忙,但由于我县非法捞沙风十分猖獗,到了难以制止的地步,为此烦请白书记于百忙中过问此事,还我们这些沿河有耕地的人一份安宁。
      前些年,那些以捞沙挣取“黑心钱”的人在淮河流域大肆捞沙,致使桩台附近的淮河河床塌方严重,后地方政府治理后,他们暂时机停船空。但从去年开始,他们把捞钱的目标转向濛河,濛河属于内河,干旱之年可以引水抗旱。自于集乡付岗村大桥往下流走,近十家捞沙船日夜不停抽沙,导致近处河床塌方,耕地无形流失,很多群众敢怒而不敢言。这些捞沙人河道管理局安排的都有“内线”,县政府已有检查行动,他们得到内线的通风报信,就暂时停业,可等风头过后他们又肆无忌惮地疯狂捞沙。
      由于在濛河聚集这些捞沙户,每天大小车穿梭不断,给我们新修的乡村水泥路都碾毁了,从阜南县于集乡付岗村到s202省道、王化镇张集-万沟-王化-县城的路面都压坏了,我们真不知道他们大肆在濛河捞沙挣钱,却要我们无辜群众“买单”,地方政府难道真的“管不了”吗??我们特向上级领导汇报,请求当地政府拿出严厉的治理措施,让这些挣取黑心钱的捞沙人受到法律的制裁!!
      阜南县于集乡、王化镇、老观乡群众代表
      答复意见:
      回复:
人民网网友:经查,你反映的阜南县于集乡、王化镇、老观乡境内非法采砂问题属实,已由阜南县政府调查处理。阜南县曾在2011年度多次组织各部门联合对这些非法采砂予以集中打击,现属死灰复燃。阜南县水务局已对上述三乡镇七处非法采砂立案查处,依法处理。
      【网民留言】
      我们是濉溪县乡镇建设所在职在编人员,参加工作已有十几年,有的二十余年,工资只有几百元,更谈不上有任何保障,最基本的医疗保险都没有。国家对农民自建房施工安全那么重视,我们的工作任务又那么重,待遇那么低,怎么能提高工作积极性,望李省长在百忙之中关注我们,为盼。
      答复意见:
      回复: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理解实际是两个问题:一是工资低;二是无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关于工资低的问题。濉溪县乡镇建设所原隶属县建设委员会管理,属自收自支事业机构,现已没有收费项目。考虑乡镇建设所实际,2010年5月,濉溪县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全县12个建设所(11个乡镇和开发区)整体移交所在乡镇(开发区),其机构规格、人员身份不变。濉溪县财政按800元/月•人标准拨付到乡镇,乡镇安排建设所人员开展村镇建设管理等工作;根据工作绩效每人每月再发放不低于200元的绩效工资。关于参加医保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因乡镇建设所属自收自支事业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职工参加医保和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费用应由乡镇建设所予以解决,乡镇建设所因经费不足,没有参加。目前,濉溪县仍有不少事业单位职工没有参加医保和缴纳住房公积金。下一步,随着各单位经费紧张问题的缓解,职工参加医保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将陆续得到解决。
      【网民留言】
      省长大人,亳州市利辛县张村镇李集村高腰三队被占耕地啥时候能解决。上次官方回复与实不同。
      1、村民高新良的房子到现在并没有完全拆除。
      2、村民高传清本人并非村医。回复提到高传清的建房有一部分是自家耕地,S308线高腰段北侧有几十米都是高腰三队集体耕地,何来在自家耕地建房一说。说建房是为村医疗室用房,利辛县国土局材料中明确说明建房的目的用来居住的。回复中还提到建房是经过村委会同意,在耕地上建房,村委会能审批吗?
      3、回复中提到政府要对旧村统一规划,进行新农村建设。这是好事,只要合情合理,公开透明,我们村民赞成,但不要把两村民非法占用耕地非法建房一事与新农村建设混在一起。
不论建房是出于何目地,非法占用耕地并建房就是违法,违法建筑就必须拆除。要从根本上解决我村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的关建就要以法办事。
      答复意见:
      回复:
网友,你好!首先对给你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高新良,男,56岁,农民,汉族,家住张村镇李集居委会高腰三队。该村民于1996年未经批准,擅自在利太路北侧高腰三队南侧非法占用209.6平方米土地建住宅平房四间,折合土地面积 0.3 亩。对该起违法占地行为,利辛县国土资源局下发了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利国土监〔2008〕152号),限其在规定时间内拆除非法建筑。2010年12月21日,在张村镇政府的协调和监督下,高新良自行拆除违法建房平房4间、偏房3间,现仅剩房屋的墙体未拆,已不能居住。高传清,家住张村镇李集居委会高腰三队。2007年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时,为建村卫生室,经协调,该村民在自家承包地头建房4间,占地面积0.2亩,作为村卫生室使用。但因卫生室没有按照图纸施工,不符合卫生室标准,后改为住房。利辛县国土资源局认定为违法建筑,并按程序要求拆除。在执行拆除中,因高腰村将实施统一规划建设,对旧村庄进行改造,按照新村规划,高传清的建筑位于新村规划区内,经高腰村村民代表同意和村委会研究,暂不作拆除处理。新村建设项目已报送县国土部门审批,待审批后,根据不同情况,再作处理。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李省长:

      你好,我是一位常年在苏州打工的青年。老家是舒城县五显镇。反应的就是舒城县城至五显镇之间的交通问题。舒城至五显间的舒晓路是舒城通往西部的重要交通要道,可是这条道路路况实在是差的要命。春节回去40公里的路程开车要2个小时,不是车流量大,而是道路本身全程基本无好的路面,坑坑洼洼。主要原因还是在这条路上有许多运黄砂的重型卡车,基本上都是超载的。期间政府部门也查过几次,可每次都不知道为什么时间很短。对那些运砂的车起不了威慑作用。这条路基本上都年年维修,可过不了多长时间有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简直把纳税人的钱白白浪费了。省长大人,如果你坐车经过走在上面你心里是何感想?更何况那些常年累月在上面行走的人们!
      答复意见:
      回复:
网友你好:舒城县城至五显镇的公路,属省道S317线,简称舒五路,全程长41公里。舒五路在开展治超工作前,每天邻县运砂(极小部分是从舒城砂场运砂)至合肥的过境砂车有350多台次,均为恶意超限超载车辆,对路面损坏严重。2010年10月,省公路部门在舒五路即S317五里设治超站,重点治理舒五路车辆的超限超载,对S317线运行的四轴货运车辆做到逢车进站,进站必检测,超限必卸载,当年实现运输车辆超限率控制在10%左右。2011年3月以来,舒五路通过强有力的治理,目前已基本杜绝车货总重55吨以上车辆运行,超限超载率已控制在4%以下,符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治超的要求。对舒五路的治超工作,我们在S317固定治超站继续实行24小时无缝式执法。除固定治超站栏查外,在舒五路再安排一支流动治超队昼夜进行路面巡查,坚决把超限车辆拦截在舒城县境外,最大限度减少公路损坏。
S317线舒五路的损坏,通行困难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与多年未大中修有一定的关系。自2009年实施燃油税改革和撤销二级公路收费站后,公路系统由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转变为财政转移支付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目前,财政转移资金大部分用于偿还历史贷款,给公路部门正常的养护造成极大的困难。为舒五路虽然2010年开始路面就已经出现损坏,由于没有被安排过大中修计划,该路仅在2009年进行过1.1公里大修,2010年、2011年全路段均没有进行大中修,一般情况下,像舒五路这种路面车流量达6000辆以上(特别还有重型车通行),每年都是要安排进行大中修的。而该路段日平均车流量达6300多台次,高峰时可达8000多台,再加上治超前特重的超限超载车辆已造成道路严重受损。进入2011年,特别是在冬雨季节影响下,该路损坏严重。2012年4月,舒城县人民政府多方筹措资金1100多万元,已对S317线舒五路舒城至万佛湖段进行了抢修,万佛湖至五显镇的路段也部分进行了维修。同时,舒城至五显公路升级改造计划项目已获批准,目前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监督,欢迎你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网民留言】
      肥东县马虎一带老房子变成危房,自建又不可以,新农村的房子又不建设,地震,刮大风怎么办?还有那里的小学老师有的是子承父业,怎么教书育人?
      答复意见:
      回复:网友,你好。经查,肥东县境内没有留言中反映的马虎这个地名,如能提供准确详细信息,肥东县政府将会认真调查解决。
      【网民留言】
      省长你好,我是巢马高速拆迁户的一员,我想问您一下站在高速红线上是否全部拆掉,可是地方政府到现在多没有处理好,大型机器已经在我家边上施工了家里的房子多已经走动了那样多危险,拆迁的标准我们也不知道请省长帮我们老百姓想想办法,谢谢
      答复意见:
      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在留言中提出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在马巢高速征迁过程中,因你对征迁政策和补偿标准了解不够准确,对征收补偿要求高出交通评估价3倍多,镇、村两级工作组多次上门与你协商洽谈未果,故一直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近日,含山县交通运输局再次主动联系当地政府及时妥善解决你反映的相关问题。经马巢高速地方协调指挥部和镇、村工作组积极宣传征迁政策,协商补偿事宜,现已就补偿标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征迁补偿协议。望按照协议,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按时完成征迁拆迁工作。
      【网民留言】
      省长您好,我是一名马鞍山医护人员,马鞍山医改以来对于个人来说没有多大的改善,尤其是在待遇方面,我们临床一线辛辛苦苦干一个月的收入连普通工人都不如,不管你是高学历的研究生还是本科生,都是低工资,那我们上学干什么?,不仅工资少,有时还有拖欠情况,尤其在像中医院这样效益不好的单位更是如此,医生是要奉献,但医生也要养家糊口,望予以重视。
      答复意见:
      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在留言中提出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自2008年组建以来,通过资源整合,优化配置等方式,较成立前经济管理得到了明显加强,成本核算得到了明显强化。集团结合公立医院实际制定考核方案,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集团下属各公立医院经营状况得到了较大的改善。职工可支配收入(不含5险1金等社会保障费用)逐步提高,由2008年人均3.1万元增加到2011年人均4.08万元,增幅达31.6%。由于专业、地域等因素影响,市立集团下属各公立医院发展情况不尽相同,尤其以市中医院的经营压力最为明显。集团成立之前,市中医院经营亏损,职工工资福利难以保障。近年来,集团把市中医院的发展作为集团发展战略的难点问题对待,采取多种措施,实施中医院南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国医堂”建设等工程,着力改善市中医院发展状态。市中医院的职工人均收入也有了较大的提高,从2008年组建之初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含5险1金等社会保障费用)1.54万元增加到2011年人均3.05万元,增幅达98.1%。同时,为改善高学历人员的收入水平,集团规定对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每月给予500-2000元的生活补贴。
我市将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提高工资待遇水平,为实现马鞍山市公立医院改革“政府满意、群众满意、职工满意”的目标继续努力。如你还有疑问,可直接与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联系,电话:(0555)2366576。
      【网民留言】
      李省长好:我们阜阳市的教师交流讲了几年就是没有落实,如本人与本区外乡镇的教师为了工作方便对换了,但是关系没换,给我们的工作又带来了很多不便,比如:晋级,绩效工资等等,工作成绩等于白干了,所以我们盼望着及时的教师交流能给我们带来福祉.盼啊!!!!!!!!!
      答复意见:
      回复:
人民网网友:多年以来,我市始终重视均衡配置师资,促进教师流动工作。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的若干意见》(阜政办[2007]72号),市人事、财政、教育共同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教育交流工作的意见》(阜教人[2006]40号),突出结构优化,扩大交流。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落实,并在形式上给予了创新。全市已初步实现了乡镇中心校范围内教师统一调配,跨乡镇的正常流动在部分县市区也已逐步展开。2011年,全年安排各种形式校长、教师交流和支教9863人次。你提出的“为了工作方便对换了岗位,但是关系没换”则是涉及工作调动,具体情况应咨询当地县级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
      【网民留言】
      李省长您好;

      我是肥西县柿树乡中洋村姚圩队 一位村民。我儿时与临村孩子读书上学路过一条河沟 下雨下雪 路非常难走 发洪水就没有办法上学 时隔30年了。一直说架桥 领导一茬又一茬的换 这座桥还是没有音讯 省长能为孩子们着想下他们读书的艰险路啊。。。。
      答复意见:
      回复:
网友,你好。中洋村位于古乐河最大的支流龙潭河边,龙潭河有一条支渠(自然河)将中洋村姚圩村民组南边对外的道路隔断,村民出行必须绕道,生产生活很不方便。为解决村民出行问题,柿树岗乡政府从2007年起决定修建姚圩桥,并多方筹集资金争取项目,但一直未获审批。2010年,柿树岗乡政府将姚圩桥建设申报为危桥改造项目,2011年获得批准。目前,姚圩桥和其他3座危桥已完成勘探设计,正在肥西县招投标管理局进行公开招标。待招标完成后,将马上组织施工,争取早日完工,彻底解决姚圩村村民出行问题。
      【网民留言】
      尊敬的李省长您好!我是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长竹村龙井村民组的一位常年在外务工的农民,我生长在山清水秀的大山里,祖祖辈辈务农为生,山里有茶叶毛竹等经济作物,最近几年我们独山镇所有的村都修上了水泥路,唯独我们村的4个村民组住在演将冲的山沟里,天天出行困难,石头路出行不便,经济作物不能运出去,我们只能靠外出打工养家糊口,请省长大人体察民情,早日能为我们修通水泥路,再次代表我们4个队的几百号男女老幼谢谢您了!
      答复意见:
      回复:
网友你好:你反映我市裕安区独山镇长竹村交通有关问题,市政府责成裕安区政府认真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经查,独山镇长竹村道路全长约4公里,系自然村民组道路,涉及周边4个村民组约600人出行。因该段道路不在2006年GPS规划设计的“村村通”道路范围内,没有纳入“村村通”道路计划,故暂无资金为该段道路修建“村村通”水泥路。为解决该村4个村民组群众出行难,给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方便,扶持村组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我们将积极向上争取相关项目,尽早安排资金修建该段道路,改善交通环境。
      【网民留言】
      安徽东至县官港石城十六年前国道扩建对我们来说就是一场灾难,因道路扩建两边的房屋被拆迁,补偿房款竟然一分未给,道路修成后比原来高了一两米,原来的房屋全成了下水道了,当地官员视而不见,直到现在还这样,希望李斌省长能为我们百姓做主。谢谢
      答复意见:
      回复: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问题。206国道东至段于1998年9月启动拓改工程,是东至县实施的民工建勤项目,由国道沿线乡镇组织群众投工投劳修建。涉及到的房屋拆迁,按照当时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平房40元/平方米,楼房80元/平方米),补偿款已全额兑付到位。关于路基抬高问题。由于多年来道路不断维修和铺设,道路路基有所升高,导致部分农户的房屋基础低于路基,门前存在一些积水现象,部分农户新建房屋后,抬高房屋基础,使这一情况得到了缓解。针对部分未建新房群众,东至县政府已经安排当地乡镇政府积极修建排水沟,帮助群众修建便道、护坡,以缓解下雨积水和群众出行等问题。同时,积极帮助群众协调新建住房,以彻底解决门前积水问题。
      【网民留言】
      省长你好!我们曹集镇到县城阜南的农班车价格偏贵。单程价25公里10元。沿途不准上人,且经常严重超员,针对以上问题县物价局、交通局看不到有人过问。既然是享受国家油价补贴,那么票价应该由相关部门明文规定才对,却不见相应的文件标志。有关部门是不是应该管一管?另外,一个乡镇到县城的车辆只有一个车队垄断,乘客无法作出选择,稍有怨言,就会被拒载,因为你无法选择,没有其他车辆。请问:这种价格和这种一个车队垄断的情况是否合理合法?
      答复意见:
      回复:
人民网网友:你反映的“阜南县曹集镇到县城的农班车乘坐价格高”情况基本属实。阜南县交通、物价部门正在进行进一步的深入调查和整治,待调查结束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对违规涨价车辆进行处理。下一步,阜南县将结合正在开展的打非治违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有重点地加强对投诉材料所反映路段和车辆进行经常性的、不定时、不定点的巡查,进一步规范农班车的经营行为,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农班客车经营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他们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运价收取车费、规范经营。
      【网民留言】
       尊敬的李省长!您好!我们是参加2011年10月在杭州举办的全国第十届残运会安徽代表队的运动员。我们拖着伤残的身体,积极参赛,顽强拼搏,为安徽人民挣得荣誉。2011年5月省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红头文件制定的奖励政策(奖金),比赛已经结束7个多月,还没有兑现发放!请李省长百忙之中督促省办公厅等部门尽快将残运会奖金发放!谢谢!
      答复意见:
      回复:
人民网网友:你好!2011年10月第八届全国残运会在浙江举行,我省运动员积极参赛,顽强拼搏,为安徽人民赢得了荣誉。为进一步弘扬胡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奥运、同样精彩”的理念,参照2009年第十一届全运会的奖励标准,对在本届全国残运会上有突出贡献的运动员、教练员及有功单位和人员进行同等奖励,省政府办公厅正在与省人社厅、省体育局、省财政厅、省残联积极协调表彰奖励工作。目前,关于参照第十一届全运会的奖励标准进行物质奖励已达成一致意见,关于精神奖励工作相关单位和部门正在沟通和研究。
      【网民留言】
      李省长:您好!我是灵璧人,我妻子是一名精神病患者,每年要花好几万治疗,现在是一贫如洗。我想问您,我们宿州第二人民医院有这样的规定,住院医药费可以报销,不住院医药费不给报销,请问您,安徽农村医疗有这样规定吗?我们住不起医院呀,一个月要7.8千块钱,报销也就1.2千块钱。精神病药太贵,一盒利培酮片要70元左右。我在无锡开店一年也能赚8.9万左右,年年花光。现在经济不好生意难做,开店的本钱也快周转不动了,我妻子的病以后怎么治疗?不管吧良心过不去。李省长,希望您能给我支支招,我该怎么做?.....期盼!祝好
      答复意见:
      回复:
网友您好:接到您反映精神病患者医疗费不给报销的问题后,张曙光市长高度重视,责成市卫生局认真调查处理,并要求市政府督查室进行现场督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调查核实,您(丁廷坤,电话13812180527)反映的病人(朱XX)确系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病人,该病人曾于2011年9月22日首次入住治疗,2011年10月24日出院,累计产生费用4721元,实际报销2939元,报销比例为62.25%。按照安徽省新农合相关政策规定,住院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药费用可以报销,不住院医药费不予报销。但对于精神分裂症患者门诊检查、药品等费用,可以按住院报销。若是癫痫患者,可以先在户籍所在地农合办申请办理《慢性病就诊症》,而后患者可凭《慢性病就诊证》、门诊检查取药发票、费用清单到户籍所在地农合办办理慢性病报销手续。如果患者确系家庭经济困难,建议凭一年以上住院病历和精神残疾证明,到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大病救助。关于您反映精神类药物价格问题,经调查,市第二人民医院严格按照省、市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执行,没有发现价格违法行为,欢迎广大患者继续进行监督。
      【网民留言】
      李斌省长您好1我是破产国有企业工人,六政信复字【2009】4号文指出;破产国有企业‘职工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以提前退休。本机关认为1957年3月作为申请人办理退休手续的年龄依据。’为此,县政府按时叫县就业局为我办理退休手续,可县就业局不敢为我办理退休手续而将我的退休申请转交给市局养老科,可市局养老科不按此规定办而不批准我的退休申请。我不能接受!为此,特写信向您们求助,求您们叫他们向寿县人民政府学习,按章办事,执行六政信复查【‘2009’】4号文的规定。为我按时办理退休手续。为盼!
      答复意见:
      回复:
网友你好:你反映我市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有关问题,市政府责成市人社局认真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经查,唐永才系原寿县水泥厂职工,2006年8月,寿县水泥厂经国务院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和职工再就业领导小组批准享受政策性破产,破产之时,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经本人申请,可以提前退休。市人社局在审核唐永才同志档案时,因发现其早期记载的出生日期有涂改,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退回。为此,唐永才同志提出信访诉求,市人社局委托寿县劳动保障局对唐永才的档案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寿县档案局保存的唐永才同志的招工表填写的出生日期为1957年3月。在此基础上,市人社局、市信访局按照政策规定分别于2009年6月8日、2009年10月9日作出信访答复和复查意见,认定唐永才档案里的1951年3月出生日期确系涂改,因此不符合提前5年退休的条件,不能办理提前办理退休。现在,唐永才同志以六政信复查[2009]4号“关于唐永才同志信访反映的复查意见”中认定的出生年龄为1957年3月,要求提前办理退休手续。原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关闭破产职工提前退休时间界定问题的函复》(劳社秘[2002]159号)明确规定,企业关闭破产职工提前退休的时间界定,以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为准。寿县法院宣告原寿县水泥厂破产时间为2008年4月,因此,唐永才同志不能享受寿县水泥厂关闭破产之时的职工安置政策,不能提前办理退休手续。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监督,欢迎你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网民留言】
      李省长:

      您好!你来安徽时间不长,但经常能看到你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调研考察,深为您这种务实作风感动。于您百忙之中不得不有所打扰,见谅。
      只为反映一件事。新蚌埠路人防工程原是市民夏季纳凉场所,可出于利益需要(没有考虑老百姓需要),此处出租变成了一个拉爵公馆,不但市民失去了一个夏季纳凉的好去处,更为严重的公馆将烟囱开在了居民小区,一到晚上躁音特大,别说睡觉,在房间说话音量都要加大。日复一日,令人心烦意乱,寝食不安,暴躁不已。虽多次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但都不了了之。无耐之下,只好向您反映,希望问题能够得到尽快解决。
顺祝夏安!
      答复意见:
      回复:
网友,你好。合肥市于2009年开始实施 “让洞于民,纳凉避暑”工程,首批选择了新蚌埠路人防物资库(单体人防工程)和滁州路人防06干道出口2处人防工程进行试点,每年7-8月提供给市民纳凉使用。由于新蚌埠路人防工程为单体,不能配套,每天纳凉人员不足百人,社会效益不明显。2011年,合肥市人防办按照国务院关于人防工程融入经济社会建设的要求,结合招商引资工作,将此处改为红酒窖藏项目,旨在进一步发挥人防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11年合肥市人防办与温州市韵品贸易公司达成意向,利用新蚌埠路人防工程,建设成集进口平价自选、休闲、展示、酒藏、商务宴请、仓储为一体的综合性地下酒窖“拉爵公馆”。2011年8月16日,在经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政府法律顾问处把关后,合肥市人防办与温州市韵品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新蚌埠路人防工程租赁合同。
      新蚌埠路属于瑶海辖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瑶海区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对拉爵公馆的消防、环评、卫生、注册、税务登记等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把关,2011年12月拉爵公馆开始试营业。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合肥市人防办已会同相关部门对拉爵公馆烟囱噪音问题进行了整改,使其符合环评标准。将2台空调主机安装在小区围墙外,使周边噪音分贝符合国家规定。同时,要求拉爵公馆晚间21时后不得营业,以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

      您好!我是一位合肥的市民,今年到宿州市砀山县赏梨花的时候,发现那里的很多问题,虽然田园景色很美,发现那里的很多农田被挖的很深,已经不能正长耕种,很多的砖窑厂把农田里的土购买制作砖,沿公路的河流发出刺鼻气味,颜色乌黑,环境污染严重;县城傍晚时分各大排档纷纷出摊营业,到处烟熏火燎,整个天空乌黑一片,人都喘不过来气,真为以后那里的老百姓担忧,不知道省长您看知道这一情况,还请省长能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去现场看看。
      答复意见:
      回复: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砀山县环境污染问题答复如下:您反映的沿公路河流系利民河、陈庄沟。针对利民河、陈庄沟污染问题,砀山县已成立利民河、陈庄沟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制定利民河、陈庄沟清淤、截污方案,全力推进污水管网铺设进度。强化沿河企业环境监管,特别是对国控、省控及沿河企业水果生产旺季时期,派员驻厂实行24小时监管,对未经处理直排废水的违法企业严厉打击。投资6300万元日处理2.5万吨的砀山县污水处理厂现已正常。目前两河清淤工程基本完工,上游河段正在进行清淤和管网铺设,届时利民河水质将得到较大改善。对于违法取土制砖问题,砀山县国土局进行了认真核查,通过调查,对在近期违法取土的唐寨镇套中村窑厂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针对网友反映的砀山县城大排档问题,砀山县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划定排挡经营区域,特别对烧烤经营户进行统一管理,增加除污设施,减少烟气排放。同时责成相关部门加大对区域内卫生、环境的整治力度,确保食品安全及生活环境不受污染。
      【网民留言】
      尊敬的李省长:阜阳城的游戏厅老虎机太多,不知害了多少人家破人亡,老虎机每年都几百万上千万的赚取老百姓的血汗钱,这个毒瘤不铲社会不得安宁,望李省长百忙之中过问一下,小民不胜感激!
      答复意见:
      回复:
人民网网友:你反映的“阜城游戏厅老虎机太多”一事已由市公安局调查处理。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指令治安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彻底铲除“老虎机”这一社会毒瘤。5月初,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组织人员对全市电子游戏机室进行摸排暗访,全面掌握全市游戏机房的涉赌情况。5月9日下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召开专门会议,部署“风暴三号”行动,对全市赌博游戏机进行专项整治。截止5月11日下午,全市共查处带有赌博性质的游戏机室48家,收缴各类赌博机832台,成效显著。为弘扬正气,震慑犯罪,市公安局于5月17日上午9时30分举行统一公开销毁赌博机活动,全市8个县市区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时行动,分9个销毁点对收缴的赌博机进行销毁。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继续坚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对群众举报存在赌博行为的游戏机室做到零容忍,坚决予以查处,并及时通报行政主管部门。

关键词:李斌,扁担河,水污染事件

(本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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