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闻网讯:从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到投入千亿资金控制湖体富营养化程度,江苏省政府为促进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可谓不遗余力。
据江苏省省长罗志军介绍,与2008年相比,太湖环湖河流水质总体由中度污染转向轻度污染,蓝藻发生频次、面积和藻类密度均明显下降。然而,去年底以来太湖部分污染物指标有所回升,夏季气温偏高将加大蓝藻大规模暴发的可能,太湖治理依然任重道远。
在我国境内,不仅仅是太湖,巢湖、滇池、洱海等也面临水污染治理的难题,我们需要从立法、规划、融资等多方面进行思考,进一步完善水污染治理机制,不妨借鉴国外治理湖泊的经验。
芬兰境内超过18万个湖泊,素有“千湖之国”的美誉。上世纪60年代,芬兰造纸工业污染问题严重,影响了全国湖泊、河流的生态环境。为此,芬兰政府开始立法限制污染物排放。
1962年,芬兰第一部水法诞生,政府对严重污染水源和空气的造纸、纸浆、化工和金属工业企业限期建立污水和废液处理系统,逾期没有达标的企业将被课以巨额罚款、停产整顿甚至被关闭。
为保护城市水源,芬兰各城镇均建有高效污水处理厂,净化后的水质纯净程度符合普通用水标准。有关部门还通过取样检测对水资源质量实行不间断监控。凡居住人口超过50人的居民区必须建有污水处理系统,禁止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湖泊、河流或地下,以免污染水资源。
芬兰历届政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重视保护环境,因此各地空气清新,水源皆清,北欧岛国景色迷人,令人赏心悦目。
琵琶湖是日本第一大淡水湖,上世纪60年代因经济高速增长,使琵琶湖遭到严重的污染与破坏。为控制工业污染,琵琶湖所在的滋贺县实行比日本排放标准更严格的工业污水排放标准,并对湖泊进行全面规划,设定水质改善目标,保持生态平衡。
“琵琶湖综合发展工程”项目是在《琵琶湖域发展特别法》的约束下运作,该特别法为项目从国家和地方政府获得资金提供了法律保证。日本从国家、地方市政到直辖县均制定相应的法律,如“水污染控制法”、“公共灾害预防基本法”等。在实施过程中,政府还十分注重法律的修订和更新。
琵琶湖治山养水,周边森林覆盖率近100%,涵养大量清洁水,控制了山地面源对湖泊的污染,并为琵琶湖补充活水。过去30年中,日本还在污水处理上大量融资,建立起一整套污水处理系统,如今,日本城市都有污水处理系统。
滋贺当地政府还建起琵琶湖博物馆,用大量图文、实物,唤起全民参与环保,并动员流域内居民抵制含磷洗衣粉,降低营养物富集。在付出相当于1800亿元人民币的巨大投入,经过30多年的治理后,琵琶湖再现青波荡漾。
在欧洲的莱茵河、多瑙河等跨国界河流,以及美国田纳西河、英国泰晤士河等跨省界河流,都建立了跨界综合管理模式,有完善的水污染治理机制。
以流域为单位制定水资源综合规划,注重流域水环境容量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已成为各国共识。
我国太湖流域也做了一些尝试。2008年12月,浙江湖州和江苏无锡两地政府签订了保护太湖合作框架协议。国开行通过“政府入口、开发性金融孵化、市场出口”的运行机制,筹集和引导社会资金跨区域支持太湖环境治理。
治理水污染不仅要从立法、水污染治理机制方面进行完善,政府更要加强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治理力度,实现废水资源化利用,同时还需要整个社会环保意识的增强。
环保部部长周生贤曾说过一句话:“如果真是坐宝马车,喝污水,那就是对现代化的极大讽刺。
|